當認識的朋友登上新聞版面會是什麼感覺 


沒辦法像陌生人一樣像看八卦般輕鬆瀏覽 


更無法相信幾行文字就可以交代千斤萬斤重的苦 


 


因為我看過她亮麗自信的一面 


也看過她受傷毀容崩潰的一面 


 


在醫院看過各種人的苦痛... 


身體的苦 


心理的痛 


活著的苦 


死去的痛 


我無法評斷何種苦痛最苦最痛...


 


然而鋼琴師失去雙手 


芭蕾舞者失去雙腳 


廚師失去嗅覺...


我想任何一個旁觀者都能體會這種痛吧 


 


法官的判決書


失去嗅覺是事實 


但失去嗅覺後仍繼續營業 


無法判定完全無法從事餐飲業 


 


試問 


你不強迫自己走出來 


你要關在家裡燒炭嗎 


 


撞斷鼻失味覺 肇事司機賠149萬


華視 更新日期:2010/06/30 16:46







一場車禍,竟然讓被害人失去味覺和嗅覺,被害人是一名賣雞肉飯的老板娘,被一輛公車違規轉彎,撞斷了鼻樑,結果三叉神經因此受損,讓他聞不到,連吃東西也沒有味道,他決定像公車司機求償,法官判決下來司機要賠老闆娘149萬。



拿著一連串的醫院診療單,從一年半前發生車禍到現在,他平均一各星期要看三次醫生,身為雞肉飯老闆娘,最會做的就是人氣雞肉飯,但是被公車撞傷了之後,喪失味覺嗅覺,酸甜苦辣根本分不出來。要煮出好吃得雞肉飯,吃不出來聞不到,這該怎麼辦?



之所以人生少了酸甜苦辣,是因為意外發生當下,人正要過馬路,沒想到公車竟然從背後撞了過來,臉迎面著地導致臉部上頜骨和鼻骨骨折,更可怕的是三叉神經竟然斷裂,這可讓他無法分辨出味道,因此雞肉飯店還休息了半年。現在為了生計問題,不得不繼續出來做生意,但是失去味覺,實在很難做出跟原本雞肉飯一樣的味道。



老味道有多珍貴?老闆娘說雞肉飯傳承五十年,全靠舌頭嚐鼻子聞,古早味消失了,他向公車司機求償。法官判決下來,雞肉飯的好味道值149萬,要公車司機賠償。但老闆娘還是遺憾,媽媽給他的好味道,他再也吃不到聞不到了。


 


<撞斷鼻喪嗅覺>做不出招牌雞肉飯 老闆娘獲賠百萬


自由 更新日期:2010/06/30 04:21



〔記者王定傳、鄭淑婷/台北報導〕嗅覺喪失,連味覺也受損,無法品嚐食物滋味,怎麼賣小吃?



97年9月5日晚間,台北縣新莊老牌雞肉飯老闆娘黃玉惠,在新莊市中華路行人穿越道上,被左轉的三重客運公車撞到,造成鼻骨骨折、三叉神經斷裂,經送醫治療,仍喪失嗅覺,連味覺也受損,試不出鹹、甜味,再也做不出道地口味的雞肉飯,嚴重影響她經營小吃的專業技能,向公車司機求償470萬元。



板橋地方法院法官認為,黃女雖然喪失嗅覺、味覺,仍繼續在店裡工作,依此判賠118萬餘元;黃女昨天得知判決結果表示:「無法接受,一定會上訴。」



黃女說,家裡經營雞肉飯生意,得靠嗅覺及味覺做出好吃料理,「兩者缺一不可」,現在嗅覺沒了,無法品嚐食物滋味,甚至連瓦斯有沒有漏氣都聞不到。



黃女說,雞肉飯是家傳手藝,雖然已將料理的「功夫、眉角」傳給丈夫,但「不同師傅手藝不同」,煮出來的雞肉飯就是跟以前不一樣,生意明顯受到影響。黃女擔心家傳手藝會終結在自己手上,不禁悲從中來,要求肇事龔姓司機、三重客運連帶賠償醫藥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共470餘萬元。



龔姓司機說,黃女的味覺、嗅覺喪失無法證明是車禍造成,且就算喪失,以她多年賣雞肉飯經驗,應可判斷該加多少調味料,而她車禍後不久,就回店工作,顯見沒有因味覺、嗅覺喪失而失去工作能力。



法官審理認為,黃女因車禍導致嗅覺喪失,味覺功能低下是事實,但喪失後仍繼續工作,難以認定完全不能再從事餐飲業,另考量龔姓司機財力,做出上述判決。


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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